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于1947年4月4日建立,是联合国所属专门组织之一,也是政府间的国际航空组织。它的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,现有成员国150多个。其主旨是根据安全和有秩序的办法展开,使国际航运业务建立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,并予以完善和经济的运营。其常设领导组织是理事会,由大会选出的成员国组成。我国是该组织的成员国,也是理事国之一。
为了展开国际民航作业,国际民航组织曾做了下列各项作业:
1、建立各国平缓沟通空中通过权。
2、简化飞机进出的海关、移民局和检疫所的手续。
3、规则各机场的导航、通讯、气象、情报等设备以及空中交通管制系统。
4、编印15种国际民航言语。
5、鼓舞各国改进飞机的功能。
6、在联运、票价、表格和单据共同等方面,也做了一些作业。
二、国际航空运送协会
国际航空运送协会是各国航空运送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,会员有必要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员国的空运企业。